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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荒唐!古代富人「三妻四妾」窮人卻娶不起妻, 為生育後代竟採納「這種方式」延用至清朝

婚姻大事常被認為是人生的頭等大事,在古代更甚。小農經濟中,傳宗接代與家族和睦是國治的基礎。但是結婚並非如此簡單,權貴為滿足私慾,常常三妻四妾,而底層百姓又重男輕女,導致男女比例失調。

如此一來,窮人娶妻似乎是難上加難,那他們如何應對呢?

帝制時代女性地位低下,衍生了許多不可思議的風俗,其中有一種婚姻陋習,令人難以置信,那就是起於漢朝、盛於清朝的「典妻婚」。

歷代政府對此都明令禁止,但又屢禁不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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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妻婚是一種畸形的婚姻風俗。許多底層社會的男子娶不起老婆,有些家庭因為生活困難便將妻子「典雇」給光棍漢兩三年,換取一筆錢財。被典雇的妻子為受僱人生育子嗣、繁衍後代,期限一到,她就要返回原來的家庭。

晚清夫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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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清有文獻記載:「鮑忠仕超未貴時,貧甚,典其妻與人。」曾國藩手下名將鮑超,年輕時生計困難,曾將妻子雇與他人。

早在漢朝,由於戰爭頻繁,「男子疾耕不足糧餉,女子紡績不足於帷幕。百姓靡敝,孤寡老弱不能相養。」老百姓生活難以為繼,就有人開始賣妻。此時雖然不是典型的「典妻」,但已經有了雛形。

清朝時「典妻」現象達到了頂峰。主要是太平天國運動後,清朝的農村經濟受到戰爭破壞,日益走下坡路,社會中下層百姓家徒四壁,吃飽穿暖都難以實現,更沒有能力娶老婆,因此出現大量的「剩男」。這就為典妻現象的滋生提供了溫床。

晚清新婚夫妻。

典妻現象遍及各地,名稱各不相同,「浙江寧、紹、台各屬,常有典妻之風」。在浙江仙居一帶,「典水面」是一件既正當而又極普通的事情。「典水面」是仙居話,意思就是「租妻」。

在北方,典妻現象曾在遼寧、甘肅一些地方傳播,遼寧稱為「搭夥」,甘肅叫做 「僦妻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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