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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要娶我,彩禮20萬,房子寫我名」婆婆一笑:我有三點建議

對於結婚,我比較欣賞三毛的態度:如果是看不順眼的人,即便是千萬富翁也不嫁;如果是看得順眼的人,億萬富翁也嫁;但是如果是你本人,沒有太多錢,只要管我一日三餐就嫁了……


婚姻離不開物質基礎,但也不需要一心追求錢。有錢就按有錢的方式辦,沒錢就按沒錢的方式辦,畢竟以後的日子還很長,未來還需要兩個人一起努力奮鬥,而不是靠著結婚時候要的一些彩禮和房子。

或許有些人的想法並不是這樣,就比如李阿姨家兒子帶回來的準兒媳一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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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實話,最初李阿姨對這個準兒媳挺滿意的,長得漂亮,嘴巴很甜,第一次到家裡就搶著幫忙幹活,這樣的女孩現在的確不多了,李阿姨在心裡也默默誇讚。但是在後來談到結婚的事情時,女孩的表現讓李阿姨感到吃驚。

說到結婚,準兒媳說:我爸媽和我商量過,按照我們家那邊的習俗,結婚男方要給20萬彩禮,三金以及超過四十斤的雞鴨魚牛肉等;另外房子要改成我的名字,因為我們倆不在老家上班,所以你們家要出錢在我們上班的城市買一套房子,房子寫我的名字……

李阿姨聽著,先是吃驚,然後越聽越樂了:這是結婚嗎?這是賣女兒吧?不,這就是在打劫吧?哪有這麼好的事情?

李阿姨沒有立即反駁女孩,笑了笑,對女孩說:

「我聽懂你的意思了,也不是不可以,只是我家的條件有限,沒有那麼多錢又是20萬彩禮,又是買新房。不過我有三點建議,你可以參考一下。」

女孩覺得有戲,轉頭看著阿姨,很認真地聽著。李阿姨說:

「第一,你說的這些條件我們滿足不了,我們就當笑話聽聽算了,以後彼此也不再提起,當作沒有發生過;第二,你家出錢在城裡買一套房子,寫你名,我兒子入贅,我們不出彩禮錢,也不出裝修錢;第三,你們分手吧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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