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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娘我愛過!婚禮現場前男友「掛14字橫幅」挑釁 新郎氣炸「場面一度失控」:新娘放手是對的

感情這東西,自古都是:剪不斷、理還亂!當斷不斷,必受其亂~


男生安慰自己:誰的新歡不是別人的舊愛。

女生安慰自己:一輩子這麼長,誰沒遇過幾個渣男。

現實生活中,能從初戀走進婚姻殿堂的情侶少之又少,那是人人羨慕的愛情。不管男生女生,都會前女友、前男友。

既然分手了,就彼此放過,不再聯繫,不再糾纏。深愛過,甚至希望對方過得幸福。

不過也有例外,有的男生,可能一輩子也放不下那個「曾經深深愛過的女孩」。


在大陸黑龍江的一婚禮現場,新郎和伴郎們正準備接親,卻不料迎來了一個「不速之客」,雙方差點動起手來。

這不是開玩笑,而是赤裸裸的挑釁,換成我是新郎,我也忍不住動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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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種前男友很可怕,還好新娘跑得快。

事情發生在黑龍江的一場婚禮現場,新郎和伴郎們正準備進門接親。此時,馬路上有車輛路過,新郎和伴郎們開始放禮花,以為是親朋好友的車。

讓人沒想到的是,這輛路虎車的另一面,掛著14字橫幅「雖然新郎不是我,但新娘我愛過」,這是前男友來砸場子。

在親朋好友的提醒下,新郎和伴郎們才發現不對勁,果斷對著親友上前,把路虎車給圍住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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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婚禮現場,不是過家家,有些玩笑開不得。

視頻雖然沒有拍到最後,但通過新娘舅舅卻告知了事情的後續。

新郎帶著親友把路虎車攔截下來後,雙方吵了起來,期間還有肢體接觸,險些真的動手打起來,但男子拒不道歉。

新娘知道後,只能下來調解,新郎和伴郎們才放男子離開。

後來,新娘獨自離開了。至於婚禮有沒有繼續,新娘的舅舅沒有告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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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部分人都覺得,新娘的前男友太過分,而且不懂事。

既然已經分手了,為什麼要去婚禮上鬧,又不是深仇大恨,胸襟太小,新娘選擇分手是對的。

就算心有不甘、放不下,前男友可以參加婚禮。親眼目睹她穿上婚紗,自己當個嘉賓,見證前女友的愛情,不是很讓人心疼嗎?

非要以「報復」的形式來攪黃婚禮,就算新娘婚禮辦不成,她也不可能選擇「前男友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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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一種可能是,新娘和前男友之間,是不是有什麼糾紛沒有解決好?比如借前男友的錢沒有還清。

網友的意見是,就算借錢沒還,也不是破壞新郎新娘婚禮的理由。婚禮,可能一輩子只有一次,誰希望被人破壞!

其實,可能性最大的是,前男友深愛著新娘,但新娘選擇嫁給了新郎,所以他不甘心,所以故意來砸場子。

愛情強求不來,既然深愛過,請放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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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新郎的處理方式,也有人覺得欠妥,不夠大度,毀了自己的婚禮。

結婚當天,應該以婚禮為重,婚禮之外的事情,都是小事。

不反對他去圍堵路虎車,但至少不應該動手。前男友拉個橫幅來挑釁,又能怎樣,女孩今天就是我的新娘了,他沒有機會了。

甚至可以邀請他參加婚禮,找幾個伴郎「陪著他」,讓他見證新郎新娘的愛情。這不是慫,而是不與小人斤斤計較。

當然,份子錢也不能少。


反過來,如果是女的拉的橫幅,「新娘不是我,新郎我愛過」,又是另一種結局。

不管是前男友,還是新郎,做事情還是要「三思而後行」,不能衝動。

成年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,前男友來拉橫幅並不違法,如果新郎打人了,那等於給自己找麻煩。

既然接受了新娘,那自然也接受了她的過去。一個前男友而已,真沒必要大打出手,傷的是夫妻的感情。


太囂張!迎親現場 新娘家人拉「警告橫幅」,新郎遣散迎親隊伍扭頭就走:告辭

婚姻,不是東風壓倒西風,是勢均力敵,互相尊重!不要仗著對方的愛囂張跋扈,尤其是婚禮上,過分的「玩笑」有可能毀掉一場婚禮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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