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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歲被強娶!丈夫走後「小妾分得30萬遺產」 卻分文不要「全部交給原配兒子」:我才17歲,要去讀書

在古代,女子是沒有財產繼承權的,嫁出去的女兒就如潑出去的水,至於妻妾就更沒有了。到了民國時期,制定了新的憲法,才開始有女子為繼承財產打官司,並且還贏了,深受關注。但是讓丈夫或者父親自願留下遺產的,仍然不多,這位小妾就很幸運,分得了遺產。

各種題材的文藝作品都十分青睞民國,而民國的確是個迷人的時代。一件古之未有,驚天動地的大事就在這一時期發生——皇帝退位,中國成為了民主國家。

但社會上的矛盾仍然是存在的,千年以來的遺毒難以去除,就算有強制剪辮的命令,很多人心中的辮子也仍然晃晃悠悠。

當時的政府難以統一全國局勢,各地軍閥割據,時有混戰。平等尊重的握手鞠躬代替了屈辱的叩頭,但很難說,中國已經成為了一個完全現代化的國家,各種陋習仍然存在,雖然一夫一妻制被提倡,男子三妻四妾者仍不在少數。雖然倡議男女平等,女子放天足,但愚昧人家為了讓女兒能好好出嫁,強制裹足的現象仍然存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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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混亂的時局裡很多年輕女孩子,稀裡糊塗地就成了誰的小妾,在深宅大院裡草草度過一生。

小妾這個職業裡的最佳結果,無疑是丈夫先自己而去,自己繼承遺產,畢竟有錢就是有了底氣,有了依靠,趁自己青春還在也能好好地享受人生,這是很多做妾室的女孩子夢寐以求的,但有一個小妾遇到了這種情況,卻做出了與眾不同的選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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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小妾只有17歲,正值青春少艾,丈夫生前對她極其寵愛,也不會忘為了她的日後人生做打算,早早地在遺囑裡給她留下了30萬。

她大可以拿了錢逍遙快活,過上紙醉金迷的生活,但她沒有這樣做,正相反,她把這筆錢交給了原配的兒子,自己去讀書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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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五歲的小妾

民國時期,三妻四妾制度雖然仍然存在,但事實上貧苦人家是想都不敢想,很多時候別說納妾了,能不能娶得到老婆都是問題,三妻四妾都是有錢或有權人家的專屬。這次納妾的是湖南的一個小軍閥,小軍閥在近代史上並不有名,但也是地方一霸,名叫王得慶。

王得慶在外出的時候,偶然碰到了一位女孩,她對這位美麗的女孩一見鍾情,立刻就派人打聽她的身世,原來這個女孩年僅15歲,名叫王儀貞,她出生在一個貧窮的農家。王得慶當時年事已高,這個女孩兒足以做他的女兒,事實上他的兒子也正是這個歲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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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在當時的人看來,年齡差距是不成問題的,因此王得慶火速派人帶了重金聘禮上她家提親,希望能夠納她為妾,沒有直接動手搶人,好歹知道走個明媒正娶的流程,說明王得慶還是挺有禮的。

而王家人選擇也挺好猜的,家中貧困,把女兒嫁過去就可以沾沾光,跟著富貴起來。而要是拒絕了王得慶的提親,他這會兒文質彬彬的,誰知道後續會不會惱羞成怒,反而連累自家呢,這樣前後一對比,誰都知道該怎麼選。

王儀貞就這麼嫁了過去,她青春貌美,又是老夫少妻的組合,很受王得慶的寵愛,王得慶外出隨軍,也要把她帶到身邊。

一個人的寵愛畢竟是有限的,都被王儀貞佔了去,原配大太太就受到了冷落,不過,王儀貞雖然出身貧寒,但也絕非那些勢利眼可比的,她對大夫人十分敬重,沒有恃寵生驕,使得家裡一片和諧。

丈夫去世

變故很快到來,兩年後護法戰爭爆發,湖南的眾多軍閥前去響應,王得慶也在其中,不過王得慶的命運不太好,他在行軍中就染上了重病,雖然有王儀貞從旁照顧,但還是藥石罔顧,病重去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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