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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婚租2177萬豪車撐門面!全程沒發生碰撞刮蹭 當晚「退車時」他卻傻眼了:都是套路

然而,小趙接下來的話,讓王先生傻眼了。他說王先生一共需要承擔包括維修費、輪胎費、誤工費、超公里數賠償等在內的10800元。這筆賠償遠遠超過王先生的預估值,他認為修輪胎大概1500左右,就算加上超過固定公里數的賠償,也就兩三千的事兒,怎麼可能把之前1萬元租金搭上去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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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認為此事非常不合理,小趙肯定在忽悠他,於是他將此事曝光給媒體。當媒體記者隨他一塊到達小趙的租車行時,發現了更多黑幕。幾個人在一塊研究了合同,發現合同里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。

而問題就在於,王先生和小趙簽訂的這份合同簡直太不規範了,居然連具體的賠償條款都沒有。小趙此前列舉的那些損害賠償,全都是他空口無憑胡說的。這種情況下,王先生和小趙之間的經濟糾紛該如何評判呢?通常這種情況,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行業規則、當地市場價來解決糾紛,比如汽車輪胎受損,可以按照市場中法拉利輪胎的市價賠償,保險杠有剮蹭,可以按照當地修車行業業內的修理均價來賠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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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此之外,王先生稱汽車不是他碰壞的,輪胎的損壞也與他無關。在租賃關係中,承租人如果租用一件物品,在收到物品時應當檢查租賃物是否有質量上的瑕疵,如果沒有檢查租賃物,歸還物品時物品受損,除非承租人能夠舉證自己沒有損壞物品,否則需要進行賠償。

因此,王先生做冤大頭也實在是無奈的結果,畢竟他自己在租車時太粗心了,不僅沒有檢查合同也沒有檢查車輛,對自己的切身利益一點都不關心。這也給大家提了個醒,以後租用別人的物品、房屋一定要在租賃前好好檢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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