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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法過當?員警盤查「舞蹈老師拒配合」提出質疑 拘留9小時「過程曝光」兩派網友熱議:要不要配合


詹女文中也強調,面對光天化日下被男警粗暴對待的行為,讓她感覺失去人身自由、身體受傷、尊嚴盡失、蒙受羞辱、無法工作、上課。面對女子的控訴,中壢分局也表示依照依照《警察職權行使法》第6條第1項第6款查證身分,其實只要民眾配合提供資料,不要1分鐘即可完成,但是她卻不配合,更辱罵警方,才會有後續的強制行為。

圖片來源:臉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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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員警有權利盤查,但是律師呂秋遠卻分析,必須要有疑似有罪犯嫌疑,像是外表慌張、眼神飄忽不定、疑似飲酒過量亢奮等異常才能發動盤查,而這次事件中員警以「公共場所本來就可以盤查」、「我憑經驗」等兩個理由都站不住腳,並不是隨時看見任何人都可以向人民要求配合臨檢,而女子說了句「這樣真的很蠢」也不是在辱罵員警,認為員警沒有進一步確認就逮人,直言:「祢的基礎法學到哪裡去了?」

圖片來源:中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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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程中使用手銬腳銬,讓大家質疑是否執法過當,紛紛到中壢分局留言:「台灣警察某部分就是欺善怕惡,我就看過警察遇到吸毒都軟掉,卻會凶流浪漢」「哇!真是難以置信,現在的台灣會有這樣的情況…」「現在還是日據時代嗎?」

圖片來源:ETtoday


但是卻有網友持不同意見,認為女子只要好好配合就沒事了,進一步留言表示:「每次遇到盤查,我沒有拒絕過,因為是在為社會安全盡一份責任。」、「現今的人真的很怪,要求治安要好、人身要安全,有警力維護社會秩序才能有平靜的生活,但是自己不能被要求、不能被約束」、「警察也很難為,查被說濫用職權,不查出事被靠北,配合一下不用2分鐘很為難?如果都要備妥資料才來盤查,事情都不要作好了。」


大家如果遇到警察突然攔檢,會乖乖配合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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