娶2婚妻養繼子20年!從5歲養大視如己出「賣房幫他還債」 晚年卻被趕出家門:別人的兒子,養不熟

再婚對於任何一個人來說,都有風險。而我們能做的,就是盡量對得起自己的良心,對得起自己的擔當。只有如此,才不辜負兩個人相愛一場。

羅志和妻子認識時,他是未婚單身。雖然談過幾次戀愛,可別人都嫌棄他家境不好,窮。羅志人雖然爽朗大方,可女孩子們還是紛紛落荒而逃,畢竟誰也不想一結婚就過窮日子。

直到有人跟羅志介紹妻子,羅志這才擺脫了打光棍的命運。妻子是結過婚的,不過她的前夫因病去世了。

妻子獨自帶著一個五歲的兒子,羅志心腸軟,再加上妻子長得也好看,他情不自禁照顧起了妻子母子倆。

這樣一來二去,兩個人就確定了戀愛關係。後來雙方也互見了家長,之後便簡單辦了兩桌酒席,請雙方親朋好友吃頓飯,然後領結婚證,就算結婚了。

婚後,夫妻倆便租房住。妻子的兒子也跟著他們一起生活,羅志還沒自己的孩子,自然對這個繼子百般寵愛,視若己出。

後來隨著繼子長大,再加上夫妻倆也攢了一些錢,於是就買了一套小三房。房子雖然不大,可一家人住進去,還是特別開心,不用再去看房東的臉色。

期間,羅志跟妻子商量過,想生一個自己的孩子。一開始,妻子並不太願意。在她看來,他們剛買房,兒子也讀小學了,壓力比較大。只是妻子也明白,羅志沒有自己的孩子,也不甘心,這才生了個女兒。

生下了女兒,羅志對待繼子還是一如既往,跟以前沒什麼差別。甚至有些時候,他待繼子,比待自己的親生女兒還要好。因為這個孩子從五歲開始就一直在自己跟前長大,跟自己親生沒有什麼兩樣。

這樣的日子,一過就20年。繼子長大了,也到了結婚成家的年紀。羅志又連忙幫忙張羅繼子的婚事,給彩禮辦婚禮擺酒席,哪樣都是他自己出錢。

至於婚房,因為手頭緊張,羅志沒有給繼子買。繼子結婚後,還是一家人住在一起。只是繼子越長大,在外面認識了一些遊手好閒的朋友。

在這些朋友的影響下,迷上了賭博。開始還藏著掖著,後來就肆無忌憚,甚至還倒欠了不少外債。直到被人追上門要債,羅志和妻子這才得知繼子犯下了大錯

羅志對繼子恨鐵不成鋼,恨不得打罵他一頓。可耐不住妻子一直在旁邊苦苦哀求,最後羅志只好忍痛賣掉住的房子,幫繼子還債。賣掉房子,他也很心痛,可他也不忍心繼子被人追債,到處躲藏,有家歸不了。

賣掉了房子,羅志和妻子只能租房住。生活彷彿又回到了原點,只是這次羅志卻已經老了。羅志賣掉了房子,繼子倒是慢慢爭氣了起來。小兩口努力了三年,兒媳也回娘家借了二十萬,於是小兩口就另外買了一套房子。

看著繼子和兒媳買了房子,女兒也出嫁了,羅志心想也能跟著去享福了。自己和妻子年紀也慢慢大了,這兩年還能再掙點錢補貼下家用,再過兩年,估計只能來幫他們帶孩子。

只是繼子搬新家時,沒跟羅志商量,小兩口就搬走了。後來還是因為兒媳懷孕需要人照顧,這才把妻子接了過去。

而羅志巴巴望著繼子,繼子卻視而不見,最後還勉強解釋道:因為錢不夠,他們只買了小兩房,四五口人擠小兩房,太擁擠了,沒必要。

繼子的話,讓羅志心裡特別失落。他覺得這是繼子變相拒絕,也是繼子要趕他出門。羅志看看妻子,妻子低下頭,一句話不說。

羅志很心寒,以前別人總勸他要自己留點錢養老,女兒遲早要出嫁,而繼子不一定能指望得上。當時羅志覺得別人是為人聳聽,可如今看來,別人的兒子,確實是養不熟。

羅志孤身一人,妻子勸他先去女兒家落腳,等以後再慢慢想辦法。可女兒和女婿也才安穩下來,女兒結婚買房時,自己手頭緊張,也幫不上她什麼忙。自己這麼一去蹭吃蹭喝蹭住,也會惹人煩。

最後,羅志還是租著房子,一個人過生活。妻子雖然時不時會過來,可羅志還是覺得很孤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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