婆婆把房子給了女兒「想住到兒子家養老」兒媳說:你的房子給了誰,就去找誰養老

任何一場關係的維繫,永遠都是這場關係里雙方的共同付出,並不是一方的努力付出,就能換來這場關係的平安無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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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多子女家庭中,父母一定要儘可能地一碗水端平。老話說:不患寡而患不均。有些子女之所以不孝,跟父母的不公平有著直接的關係,是子女的心被寒了,才做出極端行為的。

當然,子女也要多包容父母,父母也有父母的想法。比如某個子女生活困難,或者遇到一些特殊情況,父母就想多幫他一些,想讓每個孩子都過得好好的。對於這種情況,別的子女就要多體諒,不能太斤斤計較了。

但也有一些父母是純粹的偏心,就因為喜歡某個孩子,就偏心於某個孩子。這種情況是最傷別的孩子的心的,同樣是子女,父母為什麼要厚此薄彼呢?這是那些被輕視的孩子,在童年時內心一直困惑的問題。

李娟的老公馮奕軍,小時候就一直在心裡問著這個問題。那時他不知道為什麼,一直到長大后他才明白,父母是純粹的偏心。說起來馮奕軍是留在家裡傳宗接代的,姐姐是嫁出去的,父母沒有理由不喜歡兒子呀?

可任何事都有特例,馮奕軍的父母偏偏就喜歡女兒,不喜歡兒子。女兒能說會道,又會唱歌跳舞,學習也好。而馮奕軍天生性格木納,笨嘴拙舌的,學習也一般。父母就覺得女兒才是他們的驕傲,對兒子總是喜歡不起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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馮奕軍找對象時,又找了性格跟他相似的李娟,父母就更不喜歡兒子和兒媳了。當初,馮奕軍的姐姐出嫁時,父母給她辦了豐厚的嫁妝。但馮奕軍結婚時,父母只給他簡單辦了一下婚禮,婚房和彩禮等都沒有。

李娟和馮奕軍結婚後,在打工的單位附近租房子住,兩個人過得很節省。李娟生下孩子后,想讓婆婆幫她帶。可婆婆說她要幫女兒帶孩子,女兒在大酒店裡工作,不能因為帶孩子而丟了工作。

李娟就只能辭職了自己帶孩子,她心裡對婆婆是有怨言的,但她和馮奕軍一樣,也笨嘴拙舌的,根本說不過婆婆。馮奕軍也勸她說:「算了,我們自己的孩子自己帶吧!我媽從來都是偏心我姐姐的,我也沒辦法。」

孩子九歲時,婆婆突然跟兒子和兒媳說,他們要換一套新房子。婆婆說現在住的這套房子,房齡已經有30多年了,實在太破舊了。他們想讓兒子和兒媳出20萬,他們把現在的這套房子賣掉,自己再貼一些錢,就買一套新房子。

前兩年李娟和馮奕軍剛買了一套兩室一廳,手頭裡真沒有錢。但婆婆軟硬兼施,非要兒子和兒媳出20萬,他們老夫妻倆一定要換新房子。為了換房子,婆婆三天兩頭打電話來,吵得李娟和馮奕軍煩不勝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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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李娟想,公婆就馮奕軍一個兒子,這房子買好后,將來遲早是兒子和兒媳的,公婆也就是享受幾年而已。於是,李娟說服了老公,然後夫妻倆各自去借錢,好不容易湊了20 萬,給了公婆,公婆就換了新房子。

換好房子又過了五年後,公婆想要住到兒子家來養老了。李娟的內心是不願意的,想到公婆從沒為她做過什麼,現在卻要住到她的房子里來養老了。但不管怎麼說,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,誰讓公婆是老公的親生父母呢?李娟最後還是答應了。

答應公婆搬來住后,公婆的房子就要空著了,李娟就和馮奕軍商量,讓公婆把房子出租掉,就可以賺一些租金了。馮奕軍就和李娟去跟公婆說出租的事,誰知婆婆說,這套房子已經是女兒的了。

馮奕軍和李娟都驚訝不已,公婆怎麼能瞞著他們,偷偷摸摸把房子給女兒了。婆婆說,其實當初買的時候就寫的是女兒的名字,那時女兒說他們家老大快要找對象了,沒有房子不行的,讓父母幫幫她。

現在女兒家老大要結婚了,就要用這房子做婚房了,所以他們才搬到兒子家來住的。聽完婆婆的話,李娟和馮奕軍氣得不得了,李娟就堅持不讓公婆來養老了,她對婆婆說:「你的房子給了誰,就去找誰養老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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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,李娟和老公真的沒有接受公婆,他們實在咽不下這口氣,堅持讓公婆去找女兒養老。

父母偏心眼,沒有處理好財產問題,最後弄得兒子和兒媳不管他們了。有些父母做得的確過分,也難怪子女會生氣,所以做父母的一定要儘可能地公平,不要厚此薄彼,手心手背都是肉。

兄弟姐妹間的矛盾,有很多歸根結底是父母造成的。父母偏心,做事又鬼鬼祟祟,不光明磊落,子女間便多了很多猜忌,你以我佔了便宜,我以為你佔了便宜,誤會就越弄越多,最後矛盾重重。

父母不僅要自己公正地對待每個孩子,孩子間發生矛盾和誤會時,父母還要積極地協調和解除誤會,兄弟姐妹間才能手足情深。上慈下孝,父母做到了父母的樣子,子女才會孝順父母,積極地為父母養老送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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