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熱戀時豪送BWM!分手後男方提告「討回370萬」 女子氣炸「上訴被判輸」:我的青春怎麼賠?

問大家一個問題:戀愛期間你們發的紅包禮物或者錢財什麼的,在分手後會返還給對方嗎?

愛情是甜蜜的,同時也是讓人失去理性的,只是甜蜜過後,人們的理性重新恢復,必然會重新審視這段愛情。

只有能夠經受得住考驗的愛情才是真正的愛情,否則只是傾向於金錢美貌之上,玷污了愛情原本應有的純潔。


真實事例

之前在網上有一位26歲的女孩火了,這本是女孩一生中最好的年齡,可是她卻被網友戲稱為被「白睡」兩年的女孩。

而這位女孩在分手之後多次打官司,希望能夠討回自己在一段感情中付出的青春,究竟在她身上發生了什麼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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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女孩之前談過一段戀愛,對方比她大十一歲,個頭比她矮5厘米,如果單從這些外在條件來看,女孩自然不會看上對方。

但是對方有一個優點,那就是為女孩花錢非常大方,也正因為如此才打動了女孩的芳心。

在大大小小的任何節日裡,對方俞先生都會給女孩小徐轉賬,每次金額都不小。


在她們談戀愛的兩年時間裡,最多一次轉賬金額竟然達到了11萬(約48萬新台幣),出手如此闊綽,難怪小徐不會拒絕。

不僅如此,他還給小徐買了一輛BMW,當時落地的價格是38萬(約164萬新台幣)。

這些都是俞先生追求小徐時心甘情願的付出,也許他真的很愛小徐,否則也不會在兩年的時間裡就花了86萬(約370萬新台幣)在對方身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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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是這樣的感情裡很難有真正的愛情,和很多談戀愛的情侶一樣,他們的感情維繫了兩年就分手了。

本以為能夠好聚好散,可是俞先生卻提出讓小徐償還86萬(約370萬新台幣)聘金的要求。但是在小徐看來,這本身就不是聘金,而是情侶談戀愛的正常的開支。

更何況在這兩年裡,她自己也付出了寶貴的青春,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都沒有理由把這86萬拿出來歸還給男方。

然而法院的判決卻讓她失望,她徹徹底底全輸,這也就意味著自己要拿出86萬,小徐對此當然無法接受,所以繼續上訴,但是二審依然維持了原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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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這樣的結果,小徐非常憤慨:

我們兩人的關係本來就是金錢和美貌的交易,難道這兩年我的青春我的貞潔都不值錢嗎?如果我把86萬還給他,那麼這兩年我的付出又有誰來補償,豈不是什麼都沒得到?

對於兩人的這段感情,網友們各執一詞紛紛站隊,有支持女方的也有支持男方的,不管最後這86萬元(約370萬新台幣)是否歸還,相信對小徐來說都是一個巨大的教訓。


家有女孩,父母要這樣教育

1.教會女孩自尊自愛

作為一個女孩,一定要知道如何珍惜自己,一定要懂得自尊自愛,任何時候都不要放棄自己的尊嚴,任何時候都不要淪為他人的附屬品。

時刻保持公主般的高貴矜持,不要輕易為一段感情付出所有,只要懂得自尊自愛的人,才能夠得到他人的尊重,才能夠獲得真正的愛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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